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山大教字[2003]75号)精神,我校将在近期组织201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先导的教学模式,带动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并自主进行创新实验项目的过程管理。
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对确有特长的学生,经专家组考核,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项目小组组成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
3、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能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并能保证指导时间。
4、报名要求。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
5、评审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 “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对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逐级评审。
(1)学院对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立院级立项项目。
(2)学院从院级立项项目中选出优秀项目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校创新基金立项项目。
(3)校评审专家组从学校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评选出更加优秀的项目,作为拟推荐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4)校评审专家组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入围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的研究计划等进行修改。
(5)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6)管理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终审后上报教育部并下发相关立项通知。
6、国家级项目的运行周期为1-3年;校级项目的运行周期为1年。
7、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主管领导会签后,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并报教务处。
8、各学院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 “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按照《2010年度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从已申报的校级项目中评选出本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预备项目。学校将在5月份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时间安排。各学院将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汇总表》,随同《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于4月29日前报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教学8楼2层)。汇总表及申请表电子版报至zhuhuijuan@sdu.edu.cn
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0.4.21
附1:《山东大学201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名额分配表》
附2:《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3:《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4:《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5:《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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