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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培育百门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7 15:31:3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机制创新发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简称“联盟”),面向联盟高校会员单位择优遴选、培育百门左右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以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建设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结合申报高校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最新成果,汇聚联盟权威专家资源,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实现教学设计与方法的创新,协同打造百门左右高校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有序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优质课程遴选与培育工作。

二、工作任务

联盟成立由实验教学课程专家、虚拟仿真技术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工作组,组织遴选一批实验教学优质课程,予以分类培育建设。工作任务分为课程遴选和培育两个阶段:

(一)课程遴选

以高校为课程培育申报主体,可自主申报多个培育课程,每门课程只可选择一种培育课程类型,联盟根据课程实际推荐情况,遴选出优质课程予以培育。

针对国家关键核心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满足紧缺人才培养的重点课程,联盟将给予专项支持与培育。

(二)课程培育

根据遴选课程的建设基础,联盟将面向课程建设团队分批、分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建设与应用专题培训。针对每门遴选课程,专家组将提供从选题辅导、教学设计、课程制作到课程运行的全程咨询指导。

课程培育的目标是在满足国家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实现课程建设模式的创新、教学设计的创新和技术应用的创新,尤其是在虚仿慕课化方面进行多维度的实践探索。

三、遴选范围与要求

1. 推荐培育的课程应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上实验教学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教学课程等三类课程。

2. 推荐培育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相关要求。

3. 推荐培育课程的负责人应为高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

4. 推荐培育课程经确定、公布后,原则上不能更换。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 以高校为单位填写《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培育申报表》《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培育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2. 将上述材料盖章PDF版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基础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人邮箱zmz@sdu.edu.cn

3.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530日。

4. 基础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周明珠;电话:88382525

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王成涛;电话:13681363100

 

附件: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培育推荐表

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培育推荐汇总表

关于遴选培育百门实验教学优质创新课程的通知 原文

 

基础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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