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 各项目组必须提交真实完整的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见附件1)、项目成果(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成果材料以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2. 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中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二、时间安排
1. 各项目组成员于5月17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或相关单位。
2.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并按名次对项目进行排序。
3. 各学院创新基金负责人于5月24日前将所有项目结题材料、学院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按名次排序,见附件2)连同报销发票(按附件3要求贴好)交本科生院实践科(明德楼B231),结题材料及学院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jk@sdu.edu.cn。
4. 重点资助项目后期经费每项1000元,一般资助项目后期经费每项600元。请各学院领导和指导教师重视本项工作,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结题工作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本科生院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学院,在下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中将给予数额倾斜;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将酌情削减该院的立项数目和经费。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64706
医学院说明:1、请各项目组于5月17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交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m@sdu.edu.cn,联系电话:82525,逾时未交视为放弃。2、发票要求:发票用户单位:山东大学;发票内容可以为:实验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市内交通、图书购置、复印费等;发票面额500元及以上者,需提交购物清单;所有发票开具日期应为立项时间至今;发票背面由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名。
附件1:《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学院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3:《经费报销要求》
附件4:《山东大学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