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级开始,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增加基础医学综合考试,该考试为必修性质,学分为0.5学分,现将 2020 年《基础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考试内容和考核形式
1.考试对象:基础医学院2017级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5+3及临床医学齐鲁班全体学生。
2.考试内容:基础医学的九门基础医学科目,包括生物化学、生理学(含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含组织学)、药理学、解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体内容参照附件中的大纲。
3.考核形式: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单选、多选),题量为 100 题(每题 1 分,共 100 分)。
二、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2019-2020-2学期(即第三学年春季学期)考试周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成绩记载:考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须申请参加补考,补考随下届正常考试同时进行直至毕业。
基础医学综合考试大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