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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2学年学期关于基础医学综合考试的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1 17:04:40  浏览次数:

一、 考试对象、考试内容和考核形式

1.考试对象:基础医学院2021级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5+3及临床医学齐鲁班全体学生及重修学生。

2.考试内容:基础医学综合考试科目,要求考生系统掌握基础医学科目中的生物化学、生理学(含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含组织学)、药理学、解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进入临床阶段学习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达到临床学习阶段的入学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详见考试大纲。

3.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二、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题型:选择题。

3.成绩记载:考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须再次选课参加补考,补考随下届正常考试同时进行直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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