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是我校进行教学管理的基础平台,其数据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现就涉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成绩两个方面的管理问题,特做如下要求:
一、选课管理
1、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已经结束,要求学生一定按自己选择的课程号、课序号进行上课。
2、各学院应为任课教师打印学生选课名单,并要求任课教师按名单组织教学。
二、成绩管理
1、成绩以选课结果为基础数据,没有选课参加考试的学生,其成绩无效。
2、所有成绩均由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须先暂存,经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
3、由多位教师授课的课程,学院应指定课程负责人,统筹协调该门课程的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工作(须特别注意未在选课老师名下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确保每位学生的考试成绩均已正确录入后,方可提交。
4、教师网上录入成绩提交后,发现成绩录入错误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第1-2周内向教务处提交成绩更正申请表(山大主页--本科教育—常用下载--常用表格下载),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逾期则作历史数据存档,不再改动。
5、教务处将统计汇总各学院成绩更正情况,予以全校通报,并纳入学校年终工作量考核体系。
6、所有课程,一经重修无论校内还是校外成绩,2006级以后的学生成绩表中均须显示“重修”字样。
三、学生自查承诺
1、为了确保《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准确,要求每位学生对目前的选课和成绩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并写出自查承诺。自查承诺表见附件一:
2、学生自查承诺应于2010年4月16日前交教务科。学生自查承诺结束后,成绩历史数据将作永久数据保存,不再改动。
教务处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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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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